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,学校批准,法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验教辅岗位工作人员,相关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实验教辅岗:1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.遵守宪法、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,遵守职业道德;
2.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;
3.具有刑事侦查学相关知识或相关实验室工作经历;
4.硕士年龄不超过30岁,博士年龄不超过35岁。
三、岗位职责
1.从事法学院实验教学和实验室管理;
2.指导学生进行实验;
3.实验室相关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;
4.协助学院和学校进行实验室规划、建设等项目申报及相关工作。
四、招聘程序
1.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,经法学院审查后确定候选人名单。
2.学院和学校有关单位组成招聘小组,面试候选人,确定拟聘人员。
3.上报学校审批。
4.试用期6个月。
五、报名时间及方式
1.报名时间:即日起至2014年3月20日
2.应聘者在上述时间内请携带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书等材料交至四川大学江安校区法学院大楼2019办公室,或发邮件至faxueyuandb@163.com
3.联系人:悦洋;联系电话:85990911